某網友咨詢:
近期發現,有項目消火栓箱開啟角度小于120°;建樓的時間是2009年,由于找不到當年的規范;應該如何判定,消火栓箱開啟角度不小于120°的規范條文是從哪一年開始執行的?
某政府官網回復:
在《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》GB50974-2014出臺之前,消火栓箱作為消防產品,其設計與生產主要遵循《消火栓箱》國家標準。
早期版本如GB14561-1993已對箱門性能提出基本要求,雖未明確“160°”這一數值,但強調箱門應開啟靈活、不影響器材取用;后續更新的《消火栓箱》(GB14561-2003)和現行推薦性標準《消火栓箱》(GB/T14561-2019)則明確規定:箱門開啟角度不應小于160°。這屬于對產品本身的出廠性能要求,確保在理想狀態下具備充分的操作空間。
自2014年《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》實施后,才在第12.3.10條規定:消火栓箱門的開啟角度不應小于120°。

總結的話:
現場項目安裝過程中,一般都是以箱門的開啟角度不小于120°作為依據;然而,在日常運行過程中,難免會遇到因現場工藝設備的安裝,導致消火栓門的開啟角度不足120°;那么,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一般會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,判斷箱門的開啟角度是否影響消防水槍、水帶的取用和鋪設。